Q:梳棉胎的檢驗中如何進行分級定等?
A:標準GH/T?1020―2000《梳棉胎》第4章規定:“感官要求”項目需按GB?1103―1999《細絨棉》中的鋸齒棉文字描述及品級實物標準對梳棉胎進行分級。但從2013年9月1日起GB?1103.1―2012《棉花?第1部分:鋸齒加工細絨棉》已取消“品級”指標,更改為“顏色級”,相應的品級實物標準也已取消(品級實物標準有效期一年,現國家已不再統一制作更新)。因此目前按照標準GH/T?1020―2000《梳棉胎》進行梳棉胎原棉品級進行檢驗定等時需要謹慎處理。